为规范清远市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网络表演产品服务内容的企业自审工作,明确我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措施,根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须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2. 我公司自审由1名主要负责人和2名审核专员实施,审核专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复核签字。
(二)自审目的
本规定用于规范网络表演产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的企业自审工作,我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措施。
(三)内容自审部门组织架构
本部门共有3人组成,简称自审小组,岗位设置如下:
内容初审人员2人:
徐伟,职责:初审人员
于广建,职责:初审人员
内容复审人员1人:
廖正东,职责:复审人员
(四)审核流程
我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自审管理制度,对网络表演产品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网络表演产品服务内容审核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平台)运行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发现违规内容的要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重大问题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
具体操作:
1、设立自审信息安全小组,信息收集小组负责前期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要上线的视频表演产品;信息审核小组将拟上线的内容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上线发布;所有产品经审批结束后,保证符合各类法律法规之后,方可提交给技术部门,进行产品的网上上线操作。鉴别方式分为自动鉴别和人工鉴别,鉴别内容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方面。 自动鉴别:安装屏蔽词库,通过接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接口的形式,来实现对服务端图片文件、屏蔽关键词库的自动鉴别工作。发现违规图片后,系统会记录相关信息,然后删除违规图片。 人工鉴别:在运营管理后台中,用户头像、封面照等图片文件皆可查询预览,并对违规的图片进行管理操作。涉黄、涉恐、有低俗内容。
2、信息安全小组负责对公司所有网络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即时处理的原则办理,并对处理结果备案,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3、信息安全小组负责界定、监控、受理有害信息事件,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发现的,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 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关闭服务器等设备,暂停网络运行)。
4、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要求在最短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信息安全小组组长。在处理有害信息事件时,应按照处理流程,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并随处理结果报告一并存档。
5、处理人员应对重大有害信息时间的举报人、发现人要求保密者做到保密,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得泄密。
(五)审查人员职责
1.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以最终保证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终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
4.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本公司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六)组织培训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自审小组召集定期对公司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讲解和内部培训,并进行考试。以及后期按时参加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美术及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内部培训不定期举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考试不及格者,扣发当月10%工资,并且不允许升职。
(七)自审内容准则
平台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产品: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八)责任追究
明确内部对审核人员、开发人员及运营人员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规定。
1.对审核人员未能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予以口头警告;
2.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书面警告;
3.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核通过后自行予以回复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4.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核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核人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累积满三次运营人员予以调离岗位,审核人员予以取消审核资格并调离岗位;
5.其他造成不良后果情形的,予以书面警告。
(九)惩罚机制
对于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自审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审查,如超过限期7天仍然未能整改完成,扣当事人10%工资,并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审查过程中如 有违规内容未能发现,导致产品发布后仍然存在违规内容的,扣发客服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内部通报批评一次;运营过程中使用违规素材或活动,扣发运营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如导致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
清远市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